高峰场村受邻水县管辖、原系邻水县九龙区洪河公社五大队,大队下有八个生产队,高峰场原为五生产队,大队长祝海合。山林地形,田少土多。除一队有一纸厂、一面房外,其他队均无副业。大队所属八个队均以农耕为主,主要农作物有玉米、红苕、土豆。1969年10月,接受落户重庆市南岸区知青10人,其中女知青1人。 村里单位:高峰场村快递站、高峰场村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