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荒坝村隶属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新房彝族苗族乡,村委会所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4ˊ3558″,北纬26°67ˊ0829″,海拔高度1754.6米。专名得名于元明时期,以地理实体命名。清康熙四年(1665年)属大定府亲辖地亲辖地嘉里禾,民国十三年(1941年)属纳雍县五区,1950年属纳雍县阳长二区,1958年属阳长区新房公社荒坝大队,1984年设立阳长区新房乡荒坝村,1991年撤区并乡后属新房彝族苗族乡荒坝村民委员会。 荒坝村位于纳雍县西南部,位于新房乡政府所在地,东与长沟村相邻,南与后寨村毗邻,西与石板寨村相接,北与得勒科村隔河相接。村委会驻地距离乡政府0.3公里,国土面积1.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63.39亩、林地面积2117.20亩、退耕还林面积863.8亩(其中,2015年136.5亩,2016年527.4亩,2019年174亩,2020年25.9亩)。无水田、无矿厂资源,土壤类型为黄壤和砂壤土。年日照时数1394.5小时,≥10℃有效积温4062℃,无霜期平均245天,年降水量800~1700毫米。 荒坝村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形地貌相对很齐全,有平地、包包、麻窝、弯子、冲子、山地、岩地、陡坡、石旮旯、悬崖、峭壁、河流、溶洞、沟壑、峡谷等。 二、村落简介:除政府机关外,全村辖4个村民组:一组(石灰坡组),村民以汉族为主;二组(牛场组),村民以苗族(歪梳苗)为主;三组(白坟脚组),村民以苗族(小花苗)为主;四组(垮山组),村民以布依族为主。 全村有农户户数:219户1106人,主要民族成分有汉族,苗族,布依族,穿青人等。姓氏有:杨、王、李、何、周、罗、卢、林、熊、伍等,其中杨姓占60%以上。 三、村落发展:荒坝村耕地少,土地贫瘠,基础设施建设环节力量比较薄弱,农业科技含量不高,产业结构单一,种植主要以玉米和马铃薯为主,养植主要以养猪、养牛和养鸡为主。 近年来,荒坝村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三步三会三公开”、 “党建+积分”、“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机制,有效创建高效管用的基层服务平台。村党支部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领村民共同斗。各项工作开展扎实,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规范,设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齐全的设施设备。室内布置整洁大方,党建文化氛围浓厚。这里成为党员学习交流、服务群众的重要场所,有力推动了乡村各项事业发展。 荒坝村立足实际,紧紧围绕集中整治的总体目标,认真对照整治要求、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跟踪督查考核、走实步骤节点,全村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了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带头、群众人人参与、组组争先的良好氛围,全力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着力打造“四美两宜”的人居新环境。荒坝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等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五个认同”,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荒坝村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团结、进步、发展”为主题,从工作、学习、生活等细微方面给少数民族同胞予以关怀。增进民族感情,全村各族居民百姓团结一心共建和谐。以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机制为载体,加快推进我村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路子,谋发展,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纳雍县生态乌蒙农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采取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新房乡荒坝村白坟脚,种植冬荪24.5亩。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改变村农业产业薄弱的现状,提高了村民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自我发展能力,乡村农民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使荒坝村冬荪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基地土地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合作社项目种植,每亩土地保底分红50元/年。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群众参与种植,务工费100元/天。 四、历史重要事件:2017年7月,荒坝村被中共新房乡党委、新房乡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1月,荒坝村被毕节市评为“全市文明村”;2018年7月,荒坝村党支部被中共纳雍县委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2020年6月,荒坝村党支部被中共贵州省委员会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2024年1月,荒坝村荣获新房乡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二等奖”。 五、民俗趣事 (一)苗族习俗。 1、打牛”。苗族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其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风俗习惯别具一格,构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灿烂的一页,其中苗族的丧葬习俗------“打牛”祭祀死者是苗族社会保持得比较完整的古代风俗习惯。这种习俗,经久不衰,至今依然保持了它那原始古朴、充满神秘色彩的形式。苗族至今仍用牛来祭奠死者,说明牛对苗族的生产生活有着贯穿历史的联系。这是苗族比较早使用牛来作劳动工具、从而进入农耕民族的一个证明。因此,从苗族之简史出发,探索苗族“打牛”祭祀之来历,剖析“打牛”祭祀之意义,挖掘“打牛”祭祀之宗教内涵,对于传承和发展苗族文化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1)“打牛”祭祀之来历,“打牛”祭祀又称“打嘎”,苗语叫ah khuk,汉语直译阿窟。 关于苗族“打牛”祭祀之来历有多种说法,其中“祭祖蚩尤”说应该最为接近现在现在苗族打牛祭祖做法。相传,蚩尤几岁时,其父母就送他去拜师学艺。通过其努力学习,学了一身的本领。在其学成归来时,发现其父老乡亲都被黄帝杀死。为了报仇,他四处招兵买马,不断发展自己的势力,终于把黄帝打败。黄帝战败后,就联手炎帝向蚩尤又一次发动了战争。在一次战斗中,蚩尤被杀死,其白色战马看到主人已战死,就挣脱缰绳,在原地嘶鸣三声跳了三跳后就随跟随主人西去,蚩尤未战死的部下看到蚩尤白色战马如此忠诚于自己的主人,就含泪把蚩尤战马与蚩尤一同下葬,之后继续与黄帝炎帝涿鹿中原。每战死一人,就杀一匹战马给已战死的人,希望其到另一个世界继续战斗。后来,因打战要用马,就改为用杀牛来祭祀已逝去的人,由此,苗族杀牛祭祀便传承了下来,一直到今天。当然,苗族打牛祭祀还有“孝子怜母”说、“逝者用牛”说等多种说法。总而言之,无论其来历如何,“打牛”祭祀这种习俗的历史在苗族人民中已非常久远。 (2)“唱词指路”“唱词指路”,是通过唱指路词(亦称指路经)的形式进行的。从内容上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讲述死者如何生,生了又如何死,死了要经过哪些地方,才能够遇到苗家祖先,到达苗族祖先居住的地方。比如,苗族老人过世,棺木摆放在堂屋中间,头朝东脚朝西,预示着要送老人的灵魂到老家与祖先同住。二是叫死者灵魂带回去做种的东西,继续传播发展下去。比如牛、猪、鸡、马(纸马)等牲畜家禽和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三是坚信阴阳能够相沟通,死者灵魂会保护生者的安宁,生活健康幸福,发财致富。比如鬼师念咒语道:“你喝完酒,要保护钱保护米,保护子保护孙”,这就是一种祈祷祝福。四是死者灵魂都是走路返回祖先居住的“扬州城”(传说苗族祖先就是从扬州城来的,即苗族祖先最早生活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像其它宗教有“升天”“轮回”的内容。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苗族的丧葬习俗虽然具有原始的宗教性质,但也是苗族社会客观存在的一种反映。历史上,苗族是一个不断迁徙的民族,“指路词”所反映的内容就是苗族对大迁徙之悲壮史的追忆。 (3)“开嘎打牛一般在“打牛”外祭的苗族人民中,在正嘎的前一天晚上,所有亲戚用来祭祀的猪、鸡等家禽全部交牲(即指路,苗语xxx),杀来煮熟款待众族亲朋。次日才举行“开打牛”活动,“开嘎打牛”活动主要有绕嘎、交牲、待客送葬等程序,皆由鬼师来负责操作。 (a)绕嘎。“开嘎打牛”当天,将灵柩抬到外面的祭房(亦称嘎房)进行祭奠,抬棺木到祭房时,进行排队。顺序如下:首先鬼师在前,引路;其次是死者之长孝背上用盖棺木之布(现在大多数为床单)包裹好的鸡饭竹簸箕和竹制法器,不准返身往后看,送灵人群哭诉送灵,主要为死者的家属和亲威,多为女性;再次是众孝子跪拜,定时或不定时跪拜;第四是众人抬棺木;第五是拉牛和背弓、持长刀之孝子随后;最后是芦笙师吹奏“绕嘎曲”(或吹唢呐,因在一些苗族地方,芦笙已失传)。这样排一行围绕祭房绕若干圈后,置灵柩于祭房内,头朝东方,弓驽、长刀、鼓等挂好放当。 (b)交牲。“打牛”先要交牲,就是用“反手绳”把牛系上,拉到灵枢附近,绳子一头拉进灵柩,放在死者手上,另一头放在孝子手上。这时鬼师手持竹卦,向死者灵魂作一番交待,叫死者灵魂拉上牛去“做种”,同时回馈更多的予以生者。鬼师如是念道:“xx(孝子)与您系父子(或母子)关系,非常想您念您,赶您后遇不到您,要送一头牯子牛给您去做种,他送您一头,您要送他千万头。“送您完后,要斟酒给您喝,结束您的牛生命。”鬼师手持茨竹法器,念道:“xx(死者,直呼奶名)喝酒,死路是新路,死路是下路……交牲结束后,主家(死者亲属)所找“管事””(协助管理办理丧葬事宜的人)用米和蛋叫“牛魂”然后才将牛拉到较宽敞的地方准备打牛。打牛时,孝子要身背弓弩、手持长刀,大喊:"外鬼!不要抢我家老人的牛!”接着由孝家请来打牛的“贵客”(或者主家最大的侄儿)先打三斧头后,将斧头交给帮忙的人,随后用斧头猛击牛头,直到牛倒地后方才开颈接血。打牛期间,孝众痛哭,笙鼓齐鸣,地炮三响,十分悲壮! (3)待客送葬。牛皮剥下后,把牛胸尖部的肉骨一起砍下,稍煮,穿在一木棒上,置于灵柩边,由“鬼师”以苗语念咒供奉,其余牛肉待客食用,还要用牛薄油片铺在鼓上,用几皮牛勒骨挂在嘎房上,以表示祭鼓祭笙。待牛肉煮熟后,众族人和亲朋好友尽情享用。接下来可以跳芦笙祭祀舞蹈(现已有一些地方不再跳祭祀舞),然后“放鬼魂”送葬,如果是女老人去世还要说“姑妈话”,祝福死者一路走好、永生安息。 (4)“解魂”,在“开嘎打牛”祭奠活动结束后的第二天(现在有些地方要先看日子)晚上,就是“解魂”。当晚,苗族同胞中死者所属家族男女老少都要来到主家(即老人过逝的这一家),请上巫师为大家解魂。主家准备诸多鸡蛋,红布(红毛线)等物品,一个一个给健在人解魂,一般首先是从最先接触死者的人解起,解完后在其手腕上(男左女右)系上一小条红布(或红毛线),让死者不要纠缠健在的人,要好好保佑健在的人平安。 2.婚俗,苗族男女青年的恋爱生活,一向比较含蓄隐晦,不管是花场、节日、赶集、坐月亮等各种活动中,开始时一般都还是用语言的,小伙子们申月到了寨中,先用芦笙或口琴吹奏几曲,一则表示礼貌、二则告知姑娘们,他们谈爱来了。如果看中了意中人,在双友愿意的情况下,互赠定情之物,在约定的时间内请族人带着酒或鸡到姑娘家说亲。媒人要将小伙的人品、才干及家世等方面的情祝向女方父母作详细介绍。媒人临别有意将酒或鸡留下,主人如认可亲事,就不退还,反之则退还。媒人回到小伙家,以歌报喜,并商定去姑娘家定亲的时间,届时媒人又一次带上礼物去姑娘家,宴请姑娘的三亲六戚及寨老,在歌声中定下亲事共饮定亲酒。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男家一般要由媒人带上三五个能说会道的年轻人到女方家接亲。第二天发亲前接亲的人要唱起程歌,歌毕发亲起程,一路上接送亲的芦笙和口琴手们欢乐的乐曲不断。 到了男家,男方总管唱迎亲歌,接着带新郎和伴郎到堂屋里,分别给媒人和送亲的人及寨老磕头拜礼。晚上,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相聚一堂,芦笙呜呜,歌声阵阵,一片欢乐。第二天,男家在欢快的气氛中,向媒人及送亲的人们答谢。晚饭后大家在特设的火堆旁共饮美酒,高唱酒令,内容从开天辟地唱到现实生活。第三天回亲,送亲的人们返回,婚事方告结束。 (二)苗族服饰,荒坝村的苗族是一个古老、聪明、勤劳、诚实的民族,他们的的服饰大同小异,男女服装,花色样式,别具一格。女装上衣短,下穿裙;男装长,内穿麻织品或棉布做成的长衫子。无论男女内穿几件有袖衣服,外穿1至2件花衣,每逢喜事作客显得更为特别。苗族人民原来居住在长江、黄河流域一带,因当时部落互相争夺,苗族人民被迫南迁。妇女难舍乡土,即将田地城墙及山水标图作画于衣裙上,以表留恋,他们的上衣布满花纹,即是土丘街内、街外城墙的层次;裙脚的图案,中间留有青界线象征的便是黄河或长江,青界上下图案为一串串的水田、丘块,上半截的白段是一片片白云。苗族人民的这些服饰,工艺朴实精湛,造型美观大方,有着独特的民族风格。苗族人民的服饰形式品种多样,主要分为挑、绣、刺、织及蜡画五种,毛织品上衣的花纹名称有鸡爪花、鸡冠花、桃花和星星形状。刺绣及所挑花纹的名称为火镰、鹰爪、树木和山水,蜡染的上衣有虎脚印、蚯蚓、野果花和梯田,各式不同的花纹有三十多种,缝条层次匀称,丝色工艺精制,格律法则整齐,组成了式样各异的图案,颇具特色。 毛制品的衣服,比较粗糙,制作简单,平时均可穿戴。蜡染的上衣制作较难,工序比较复杂,多数妇女虽然虽然特别喜欢,但在蜡画时,都因勾股棱角不易匀称,能者不多。逢喜庆日子或走亲访友,苗族人民都按礼仪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互相欣赏。尤其是丝制品的挑、刺绣制作难度更大,造价昂贵,一件花衣服要经过三四道工序,然后镶上五色花布,再连上农领,才算完整的花衣。穿著上也很讲究,手艺高超的姑娘到了出嫁的时间,衣裙达二十多套。嫁妆多的人都需多人轮流背。整装举行婚礼时,荷花式的折叠裙,瑰丽而点缀漂亮的衣领把人打扮得美丽可爱,如果男家的门稍窄,还撤门让进。苗族人民的服饰,从开始到成品制作,每件少则二、三年,多则三、四年。若经济条件差,几年也很难做成。青年时代的苗族姑娘都非做几件精制而漂亮的衣服不可。近年来,我国工业的发展日新月异,涤纶化纤不断代替了棉丝织品,尤其是苗族人民刺绣所需的五色丝线较缺,越来越多的苗族姑娘和妇女装束才逐步偏向于毛制品服饰的方向发展。 六、文化底蕴:荒坝村二组、三组有苗族老人去世,芦笙和鼓是绝对不可少的,鼓通常是存放在一定的地方,老人谢世后,即由四人带着芦笙前去接鼓,从接鼓到整个丧事告终,每一个程序都有专用的芦笙曲。 老人去世后,按传统的礼俗,要“打嘎”或“做嘎”,这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祭祀活动。通常以牛、猪、鸡等家畜家禽祭祀死者。以牛祭祀为做“大嘎”,以猪鸡祭祀为做“小嘎”。人死后立即做“嘎”为“热嘎”,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待后做“嘎”为“冷嘎”。根据条件,打的牛可多可少,除孝家至少要打(杀)一头牛外,舅死,姑妈家牵牛,姑妈死,舅家要牵牛,岳父母死,姑爷(女婿)家要牵牛来祭奠。牵牛为“下大祭”,背猪为“下小祭”。打牛时,举行开棺交牲仪式,由各家“鬼师”具体主持。“交牲”即以反手绳牵牛于灵前,由“鬼师”念咒后,盖棺,把牛牵于较宽场地,一孝子身背弓弩、大刀立于牛旁守候,意为防“外鬼”抢夺。打牛时,由一勇士以斧头猛击牛前额,牛倒地后,立即以刀割牛颈,并以器物接牛血煮熟供奉死者和待客。牛皮剥下后, 把牛胸尖部的骨肉一起砍下,稍煮,穿在一木棒上,置于灵枢边,由“鬼师”以苗语念咒供奉,其余牛肉用以待客食用。交牲打牛分室内祭、室外祭两种,室内祭者,打牛前,将棺木停于室内就地交牲打牛。室外祭者,抬于野外交牲打牛,搭建简易灵房供奉。吊大鼓、跳芦笙,是苗族做嘎时必不可少的活动形式,首先要行“请鼓”礼,大鼓长约4尺,宽约2尺,以绳挂于堂屋一侧墙壁上上,祭祀开始,先倒一杯酒“请鼓”,然后击鼓三下,鼓手、芦笙手一齐起跳。有的是一人击鼓,二人吹芦笙跳,并掺杂“酒令",有的只须鼓手和芦笙手各1人互相协调吹跳,无须“酒令”掺杂。丧葬吹奏的芦笙曲谱,别的场合不能演奏使用。灵柩一般都顺房停置于堂屋的后壁(头东脚西或头左脚右)或横停于堂屋侧的中柱边。丧葬的全过程均由本家族的专门"鬼师"班子主持,供奉词咒全都以苗语叙述,所用法器均以茨竹等制备。另外,还有许多更为详尽的活动形式和情节,如以鸡替生(“落气鸡")、指路供奉、说“姑妈话”、招魂、“解簸箕"等仪式,极为繁杂和独特。